南京出台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新规
日期:2015-06-26 19:23
定。被征收人申购征收安置房时,购房款由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原房补偿款、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三部分组成,且必须在购房款总额内申购征收安置房,不得使用其他补偿费用和被征收人其他自有资金;每户可申购征收安置房的最大面积不得超过220平方米。
  
  被征收人实际购买的征收安置房总面积超过其可申购面积的,超出面积在10平方米(含)以内的,超面积部分按照所购征收安置房价格计算购房款;超出面积大于10平方米的,全部超面积部分按照所购征收安置房价格上浮50%计算购房款。
4/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
返回 |  刷新 |  WAP首页 |  网页版  | 登录
12/23 21:26